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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湖高新: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公司:指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谷环保: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泰达:指银泰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无效纠纷案:指银泰达诉光谷环保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股权转让纠纷案:指光谷环保诉银泰达、刘道江、刘少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0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1、合同无效纠纷案

    原告:银泰达
    被告:光谷环保
    第三人:襄阳中瓯水务有限公司、刘道江、刘少辉
    近日,光谷环保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 01 民初 60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原告银泰达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454,859.00 元,由原告银泰达负
担。
    2、股权转让纠纷案

    原告:光谷环保
    被告一:银泰达
    被告二:刘道江
    被告三:刘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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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2020 年 10 月 21 日,银泰达向法院提交案件中止审理申请,经合议庭合议,认
为该案与(2020)鄂 01 民初 600 号案(合同无效纠纷案)有关联,且要以(2020)
鄂 01 民初 600 号案(合同无效纠纷案)为依据,同意银泰达的中止申请。目前本案
已中止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合同无效纠纷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 01 民初 600 号民事判决书
已确认《襄阳中瓯水务有限公司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该判决为一审判决,
截至公告日尚未生效。
    2、股权转让纠纷案: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
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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