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担保授权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 任担保不超过 5.90 亿元,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 公告》(编号:2020-024)、《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48)。 现根据公司下属各科技园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拟在不增加 2020 年年度担保计划 总额度的提前下,对公司科技园项目阶段性担保计划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调整前情况 为科技园项目业主办理按揭业务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计划 根据公司下属各科技园项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园区业主向 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5.90 亿元,阶段性担 保期间为按揭放款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 调整前 2020 年度阶段性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阶段性担保计划金额 序号 担保方 公司类型 (万元) 1 武汉东湖高新光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5,000 2 长沙东湖和庭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2,000 原控股子公司 3 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 6,000 现全资子公司 4 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000 5 武汉东湖高新葛店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000 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6 杭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 7 湖南金霞东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000 8 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原全资子公司 2,000 9 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00 10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 合计 59,000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科技园区销售、租赁情况,具体办理科技园区项目业 主按揭业务阶段性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具体调整内容及调整后情况 为科技园项目业主办理按揭业务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计划 考虑公司下属各全资与控股科技园项目公司的园区厂房销售业务实际进展情况, 为加速销售回款,拟在不增加 2020 年度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 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 5.90 亿元总额度的前提下,在项目公 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如下调剂,具体 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阶 本次内部调 本次调整后阶 序号 担保方 公司类型 段性担保计划 剂(+为调增、 段性担保计划 金额(万元) -为调减) 金额(万元) 武汉东湖高新光 1 全资子公司 15,000 -8,000 7,000 电有限公司 长沙东湖和庭投 2 控股子公司 12,000 -3,000 9,000 资有限公司 武汉联投佩尔置 原控股子公司 3 6,000 -5,000 1,000 业有限公司 现全资子公司 合肥东湖高新投 4 全资子公司 6,000 +4,000 10,000 资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葛 5 控股子公司 5,000 -1,000 4,000 店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东湖高新投 6 全资子公司 5,000 +2,000 7,000 资有限公司 湖南金霞东湖高 7 新科技发展有限 控股子公司 5,000 -1,000 4,000 公司 鄂州东湖高新投 8 原全资子公司 2,000 2,000 资有限公司 9 重庆东湖高新发 控股子公司 2,000 +2,000 4,000 2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展有限公司 合肥东湖高新科 10 技园发展有限公 全资子公司 1,000 +2,000 3,000 司 武汉东湖高新健 11 康产业发展有限 控股子公司 +4,000 4,000 公司 武汉东新智汇产 12 全资子公司 +4,000 4,000 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59,000 0 59,000 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科技园项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在未突破 2020 年度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 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总额 5.90 亿元的情况下,可以在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 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 上述调整事项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本次调整是在 2020 年年度公司担保计划担保总额不变的基础上,对项目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 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同意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担保计 划。 上述担保事项的调整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调整是在不增加 2020 年年度公司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 5.90 亿元总额度的前提下,在项目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不涉及调整 2020 年年度担保计划中的担保总额。提醒公 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管理、做好风险控制。我们 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的数 3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量 截止报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63,689.48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 东权益的 75.58%,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1,934.12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6.64%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