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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湖高新: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1-02-1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公司存在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募集资金总额应扣除该部分金额。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工作的顺利进行,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以及《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1、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
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5,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
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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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额
 1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63,438.41         41,000.00
 2 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65,675.03              41,000.00
 3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               65,129.33              51,000.00
 4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合计                            251,242.77            19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若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
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如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
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调减后: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5,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额
 1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63,438.41              41,000.00
 2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66,177.38              41,000.00
 3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               65,129.33              51,000.00
 4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合计                            216,745.12            155,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若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
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如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
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情况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的主
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预案内容                       修订情况
                        (二)发行规模                  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
二、本次发行概况                                        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募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募
公司债券的用途          券的用途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等相
关内容进行修订。
     五、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
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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