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系武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2.15% 的股权。 2、鉴于公司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福商贸”)持有泰 欣环境 27.8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泰欣环境提供担保构成关联 交易。 3、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 境提供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 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15,197.43 万元。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6、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泰欣环境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的资金融资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降 低融资成本,拟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1、关联交易构成说明 多福商贸为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 的全资子公司,福汉木业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属于上市 公司的关联方。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 27.85%的股权,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泰欣 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环境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对泰欣环境在金融机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15,197.43 万元。 3、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 165 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730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27 日 股东情况: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家电市场的开发、经营、管理;批零兼营家用电器、电工电料、建材、 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铁路客运票务;门面出 租、写字楼租赁;物业管理。 2、多福商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4,351.50 189,100.60 201,882.82 净资产 28,109.47 63,312.39 76,348.21 项目 2018 年(经审计)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3.92 1,475.92 981.00 净利润 446.20 35,202.92 13,035.82 3、多福商贸业务发展状况 多福商贸主要经营业务为市场、写字楼租赁及物业管理。 2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3 号楼 3 层 305 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 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泰欣环境 72.15%股权;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 27.85%股权。 泰欣环境最近三年经营情况:泰欣环境主要从事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研发、系统 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以 SNCR、SCR 脱硝系统为核心,形成从系统设 计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完善的服务体系。业务领域主要在垃圾焚烧发电,在造 纸厂等行业烟气治理亦有涉足,主要客户有:光大国际、绿色动力、深圳能源环保、 康恒环境、广州环投、桑德环境、上海环境、瀚蓝环境、玖龙纸业等央企、地方国企、 上市公司或大型民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泰欣环境在垃圾焚烧发 电烟气脱硝系统集成、设计优化、项目管理、系统调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 领先的市场地位。 泰欣环境最近三年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54,089.83 65,127.14 88,461.73 净资产 8,276.13 21,242.76 21,001.12 项目 2018 年(经审计)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013.74 49,195.07 80,756.77 净利润 4,014.74 7,881.43 9,814.70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应付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 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 超过三年(具体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五、本次关联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 各类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保函或信用证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 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 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 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 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 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欣环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泰 欣环境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 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计划。 (二)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关联担保计划暨事项系支持其正常融 资需求,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 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计划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子公 司泰欣环境资信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 拟发生关联担保计划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提请公司加强对泰欣环境管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 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转让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 方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鄂州东湖高新投资 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并将标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贷款的担保方更换为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或湖北府前 地产有限公司指定且经银行认可的第三方。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85,920,890.18 元,债权款 172,940,934.11 元,并已 完成担保方变更手续,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致。 具体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6 月 6 日、6 月 10 日、6 月 23 日、12 月 31 日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修改基金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光大浸辉投资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修改后),对基金合伙人结 构、投资收入分配方式、合伙人会议决议的表决办法等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 人民币 46,513,822.61 元向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 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股权。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收到股权转让款 46,513,822.61 元。 具体详见 2020 年 6 月 17 日、7 月 22 日、7 月 3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 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合同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626,901.00 元与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及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鄂咸高速总承包项目机电工程专业分 包合同》。 截至公告日,湖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及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鄂咸高速总承包项目机电工程专业分包合 同》。 具体详见 2020 年 9 月 22 日、10 月 27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提案》、同意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 以不超过人民币 8,603.02 万元的价格受让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联投 佩尔置业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并完成了 5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持有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 具体详见 2020 年 9 月 22 日、10 月 31 日、11 月 17 日、12 月 16 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21.84%股权 6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及 3.16%股权回购权利义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公司与联投集团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216,354,993.65 元受让联投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 21.84%股权; 拟以人民币 16,304,110.80 元受让联投集团享有的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标的公司 3.16%股权及相关权益,并受让联投集团应履行的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标的公司 3.16% 股权所涉相关义务,自公司向国开基金支付人民币 15,000,000.00 元的股权回购款并 支付对应的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回购交割日计算金额为准)后,公司即取得国开基 金持有的标的公司 3.16%股权;联投集团对标的公司的债务合计 47,500,000.00 元(最 终债务金额以支付当日确定的债务余额为准)一并受让。 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与联投集团、软件新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资 产评估报告》备案结果,经双方同意,本次协议项下软件新城 21.84%股权转让价款 为 人 民 币 216,354,993.65 元,同时将联 投集团对软件新城的 债务合计人民币 47,500,000.00 元一并受让,实际支付价款 168,854,993.65 元(股权转让价款扣除 联投集团对软件新城的债务),并已完成 21.84%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交易路径但不变更交易对价,在联投集团取得国开基金持有的 3.16%的 软件新城股权后,支付联投集团人民币 31,304,110.80 元的股权回购款取得软件新城 3.16%股权,并已完成 3.16%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公司对软件新城持股比例变更 为 50%。 具体详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7 日、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1 月 26 日、3 月 30 日、4 月 1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提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合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32,305,283.48 元与关联方软件新城签署《武汉软件新城 5.1 期主体工程施工及总 承包协调管理施工合同》。 截至报告日,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软件新城签订了《武汉软 件新城 5.1 期主体工程施工及总承包协调管理施工合同》。 具体详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7 日、11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及对参股公司担保及反担保数 量及逾期担保及反担保的数量 7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87,563.1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的股东权益的 72.02%,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222.1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5.2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