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向中国银行
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自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泰欣环境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15,293.16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 民币 354,577.44 万 元( 不含 本次 担保 ), 共累 计对 外提 供的 担保 余额为
49,839.06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2、本次授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无影响。
一、保证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
向中国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授信提供担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
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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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
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的计划。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到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48)。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6)。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8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3 号楼 3 层 305 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
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85,542.39 万元,负债合计 63,713.2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829.13 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38 号
负责人:刘连军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
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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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2、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
3、担保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4、保证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授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保函或信用证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
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
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
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
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
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欣环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泰
环境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
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计划。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计划事项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资信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
履约风险。本次拟发生关联担保计划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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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
对该议案的表决。提请公司加强对泰欣环境管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
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54,577.4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65.89%,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9,839.06 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9.26%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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