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78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
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王玮先生已离任,同意补选董事史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
内控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编号:临 2022-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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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拟将办公地点迁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花城大道 9 号武汉软件新城 1.1 期A8 栋(原A3 栋)1 层、4 层、5 层。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
关于上述公司住所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同时,鉴于相关法律法规亦进行了修改,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做出了调整和新增。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编号:临 2022-081)。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20,525.00 万元,
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金额不超过 314,710.46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增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
临 2022-08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周敏、刘祖雄、史文明回避了该议案的
表决。
赞成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1)同意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以现金方式投资
设立项目公司,湖北路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2,5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90%。
(2)项目资本金设置为 66,777.18 万元,同意湖北路桥对该项目资本金出资人
民币 20,177.18 万元。
(3)同意湖北路桥在上述授权范围签订《竹山县城北绿色低碳经济产业园项目
(一期)(投资合作+EPC)投资协议》。
(4)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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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 10 家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产城”)
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产城所持有的东新云智、东新移智、东新
链智 3 家公司 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750 万
元,其中:①受让联新产城持有的东新云智、东新移智、东新链智 3 家标的公司 100%
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678.14 万元;②受让联新产城持有的东新云智、东
新移智、东新链智 3 家标的公司股东借款债权,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72
万元。
(2)与关联方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融合”)签订
《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融合所持有的东新物智、东新联智、东新集智、
东新数智 4 家公司 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760
万元,其中:①受让联新融合持有的东新物智、东新联智、东新集智、东新数智 4
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845.73 万元;②受让联新融合持
有的东新物智、东新联智、东新集智、东新数智 4 家标的公司股东借款债权,合计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14 万元。
(3)与关联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云数”)签订
《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云数所持有的东新信智、东新芯智、东新电智
3 家公司 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890 万元。
其中:①受让联新云数持有的东新信智、东新芯智、东新电智 3 家标的公司 100%股
权,合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478.30 万元;②受让联新云数持有的东新信智、东新
芯智、东新电智 3 家标的公司股东借款债权,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12 万
元。
上述 10 家公司 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 5,002.17 万元,股东借款债权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400 万元,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400 万元。
(4)授权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 10 家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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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78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周敏、刘祖雄、史文明回避了该议案的
表决。
赞成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8、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鲁再平先生自 2022 年 3 月起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期间因配合国家
机关调查无法正常联系,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接到鲁再平先生通知恢复正常联系
和履职。但鉴于鲁再平先生失联期间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
事鲁再平先生,同时撤换鲁再平先生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内控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鲁再平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撤换之前
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
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鲁再平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上网公告附件(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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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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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核实了公司提供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与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开、公正、客
观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同意《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拟调增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同意增加公司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3、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 10 家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扩大科技园区板块的运营规模,提升板块核
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科技园区开发运营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符合公司科技园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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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未来发展的战略与规划。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关于撤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鲁再平先生在失联期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目前虽然已恢复联系并履职,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鲁再平先生予以撤换,同时
公司应尽快物色新的独立董事人选,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独立董事:金明伟、王华、鲁再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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