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3 年 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史文明先生任职期间,工作表现优异,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史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史文明先生简
历附后)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
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
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武汉东湖高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控管理要求、日常经营效率需要,编制了《武汉东湖高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对各业务流程开展深度剖析,阐述了业务流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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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控制点,可以帮助业务单位快速理解流程管理目标和控制要点,最终实现业务流
程标准化。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 PPP 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1)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在省
道 411 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县城至歧坪段 PPP 项目中资本金出资
36,554.08 万元,其中包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 6,175 万元,占项目公司 61.75%
股权。
(2)同意湖北路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权范围签订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省道 411 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县城至歧坪段
PPP 项目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 PPP 合同暨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临
2023-010)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上网公告附件(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史文明先生简历
史文明,男,37 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阳光凯迪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中心人力资源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部
长;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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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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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核实了公司
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与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
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史文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
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也未发现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不良记录。本次董事
会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史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金明伟、王华、熊新华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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