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对乐凯胶片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5]69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991,735
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673,513.3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254 号)。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办理相关事项,目前该现金管理正在实施当中。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1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金投资金额
高性能锂离子电 高性能锂离子
1 池 PE 隔膜产业化 电池 PE 隔膜 乐凯胶片 30,883 30,000
建设项目 产业化建设
锂电隔膜涂布生 锂电隔膜涂布
2 乐凯胶片 3,020 3,000
产线一期项目 生产线建设
锂电隔膜涂布生 锂电隔膜涂布
3 乐凯胶片 10,541 10,000
产线二期项目 生产线建设
太阳能电池背板
8 号生产线建
4 四期扩产项目—8 乐凯胶片 4,463 4,000
设
号生产线
14 号生产线建
太阳能电池背板
设;
5 四期扩产项目 乐凯胶片 13,958 13,000
15 号生产线建
—14、15 号生产线
设
合计 62,865 60,000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252.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额 目前实际投入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PE 隔膜
1 30,000.00 20,516.00
产业化建设项目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一期项
2 3,000.00 2,997.87
目
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
3 11,426.13 1,059.05
产业化建设项目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
4 2,573.87 2,573.87
目—8 号生产线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
5 13,000.00 105.80
目—14、15
合计 60,000.00 27,252.5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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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
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下,能够充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以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
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
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
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
得到有效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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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乐凯胶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且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乐凯胶
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对乐凯胶片此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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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亮 李 良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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