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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凯胶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6-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乐凯胶
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乐凯胶片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 号)批准,乐
凯胶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3,082 股,每股发行价 6.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3.9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6,586,528.51 元。上述
资金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0】第 0004 号),乐凯胶
片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乐凯胶片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上述募集资金的暂时闲
置部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乐凯胶片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40,500.00              35,000.00

    若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乐凯胶片将通过自有资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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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次募集资金净额 33,658.65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中的 1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期限自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中的 1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

    五、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意见,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4,000 万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41.59%,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2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
事会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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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人:
                              李 想                李 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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