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1-07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9,793,6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182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王洪泽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李保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群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永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6,750,303 99.4323 266,900 0.5677 0 0.0000
2、 议案名称: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相关业务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6,750,303 99.4323 266,900 0.567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集团授信
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6,221,612 98.3078 795,591 1.692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99,526,746 99.9109 266,900 0.089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99,526,746 99.9109 266,900 0.089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 1,994,591 88.1980 266,900 11.8020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2 1,994,591 88.1980 266,900 11.8020 0 0.0000
金融服务相关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
3 1,465,900 64.8200 795,591 35.1800 0 0.0000
责任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4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1,994,591 88.1980 266,900 11.8020 0 0.0000
及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5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994,591 88.1980 266,900 11.8020 0 0.0000
及其报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2、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成宪、李许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