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2-03-0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以
下事项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对全资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型产品,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不影响
公司及该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昆如 张双才 曹宇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