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22-06-0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
集配套资金净额的 29.71%,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昆如 张双才 曹宇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