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报送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份制公 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我们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 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王洪泽 路建波 张永光 李保民 宋文胜 谢敏 田昆如 张双才 曹宇 徐志会 刘群英 丁伟 张静 朱志广 观趁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