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以下事项相关资料的基础 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对关于购买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 乐凯化学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公司购买中国乐凯及乐凯化学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调查,认为该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包括非关联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合 理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 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双才 曹宇 文新祥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