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以下事项相关资料的基础 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对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双才 曹宇 文新祥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