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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明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18-164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2,163,382.9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1、如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收到第一期
应收账款,则公司 2018 年度将计提坏账 390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780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390 万元。如 2019 年度按期收回应收账
款,则公司将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780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
780 万元。2、如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第一期应收账款,则公司 2018 年度
将计提坏账 257.3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647.3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
润总额影响为-257.3 万元。如 2019 年度收到剩余应收账款,则公司将冲回计
提的坏账准备 647.3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 647.3 万元。3、如安徽
电视台未按约定的任意一期的期限及支付方式足额支付,则霍尔果斯强视传媒
将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收到安徽电视台利息 3,128,382.9 元,而该利息收
入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最终会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后续公
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调解后被告履行义务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19 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强视
传媒”)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广播电视台(以下
简称“安徽电视台”)支付拖欠的版权许可费及相关费用共计 42,163,382.9
元,并要求安徽电视台支付利息损失(以 39,035,000 元为本金从 2018 年 9 月
20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及
本次涉及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38 号)。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8 年 10 月 30 日,霍尔果斯强视传媒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
唤开庭的传票,开庭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开庭地点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
第五法庭(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54 号)。
    经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霍尔果斯强视传媒与安徽电视台
达成调解协议,霍尔果斯强视传媒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皖 01 民初 1656 号)。
    三、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1、双方当事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安徽电视台尚欠霍尔果斯强视
传媒《美人私房菜》电视剧合同款合计 39,035,000 元。
    2、上述合同款 39,035,000 元由安徽电视台分 10 期向霍尔果斯强视传媒偿
还:第一期于 2019 年 3 月 1 日之前支付 663.5 万元现金;第二期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之前支付 360 万元现金;第三期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之前支付 360 万元
现金;第四期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 360 万元现金;第五期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之前以现金支付 2,082,500 元,以承兑汇票支付 1,517,500 元;第六期
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之前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60 万元;第七期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前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60 万元;第八期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前以
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60 万元;第九期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之前以承兑汇票形式
支付 360 万元;第十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60 万
元。以上承兑汇票必须由安徽电视台从其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
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出具。
    3、关于安徽电视台由其在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的账户向霍尔果斯强视
传媒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的账户出具的承兑人为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到期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1 日、金额为 100 万元的银
行承兑汇票,若该汇票在 2019 年 2 月 13 日前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
斯市支行提示霍尔果斯强视传媒承兑,则该 100 万元从安徽电视台应支付的前
条最后一期承兑汇票的金额中予以扣除,若该汇票在 2019 年 2 月 13 日前未由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提示霍尔果斯强视传媒承兑,则视为该
100 万元未实际支付。
    4、若安徽电视台未按前述第二条约定的任意一期的期限及支付方式足额支
付,则安徽电视台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另行支付霍尔果斯强视传媒利息
3,128,382.9 元。
    5、案件受理费 252,617 元,减半收取为 126,308.5 元,由霍尔果斯强视传
媒负担。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已对安徽电视台应收账
款 3,900 万计提坏账准备 390 万元。
    1、如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收到第一期应收账款,则公司 2018 年度将计
提坏账 390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780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
响为-390 万元。如 2019 年度按期收回应收账款,则公司将冲回已计提的坏账
准备 780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 780 万元。
    2、如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第一期应收账款,则公司 2018 年度将计提
坏账 257.3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647.3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影响为-257.3 万元。如 2019 年度收到剩余应收账款,则公司将冲回计提的坏
账准备 647.3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 647.3 万元。
    3、如安徽电视台未按约定的任意一期的期限及支付方式足额支付,则霍尔
果斯强视传媒将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收到安徽电视台利息 3,128,382.9
元,而该利息收入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最终会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
    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调解后被告履行义务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