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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明诚:公司债券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债券代码:135207         债券简称:16 道博债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兑付兑息
                                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发行的武汉道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和本金。根
据本公司《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
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6 道博债,债券代码:135207
    3、发行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3 年,附第二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5]2255 号”
《关于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批准
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
    8、起息日: 2016 年 2 月 2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2 月 2 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9 年 2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挂牌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50%。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9 年 2 月 1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2、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1 月 31 日
    3、债券兑付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2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道博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说明“(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
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
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一)纳税人:本期债
券的个人投资者;(二)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三)征税税率:按利
息额的 20%征收;(四)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
构一次性扣除;(五)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武汉保利广场 33 层
   法定代表人:易仁涛
   联系人:艾葵
   联系电话:027-87115486
   邮政编码:430000
   (二)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李佳佳
   联系电话:010-59833011
   邮政编码:100031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张光宏
联系电话:010-57672000
邮政编码:100107
(四)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