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体: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08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与公司控股股东贷款符合相关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不会对业
务产生不利影响。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公司向国创资本贷款。
3、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贷款,不涉及质押担保情况,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行为,贷款事项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确认页)
独立董事:
张里安 李秉成 冯学锋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