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体: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1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东阳明诚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该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
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确认页)
独立董事:
张里安 李秉成 冯学锋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