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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文体: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4-30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
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报告的审
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核对了财务报表及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
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260016 号)。
    我们认为:截止报告末,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均属合法,且关联交易
的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法人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武汉当代天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爱体育传
媒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等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2 年第 26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精神,我们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
    我们认为:2021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
子公司新英体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子公司强视传
媒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子公司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为
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等事项程序合法、有效,且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
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
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鉴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会计类第 2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2022 年第 1 期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 年
度实现净利润-977,773,714.8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3,699,390.84 元。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6,146,312.88 元。由于公司(母公司)2021 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企业会计制度》、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
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
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对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
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
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
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环节,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签字确认页)




独立董事:




             张里安            李秉成               冯学锋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