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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青旅:中青旅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拟承租中青旅大厦部分场所,租金

共计 6,175.11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未发生非日常

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
别相关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租赁协议,由光大银行
北京分行承租中青旅大厦部分场所,租赁期限为 10 年,租金共计 7,518.72 万元,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 披 露 的 临
2022-002 号公告。
    现经双方协商,对租赁面积进行调整,租赁期限不变。因租赁面积减少,调
整后租金共计 6,175.11 万元。本次调整与光大银行房租租赁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经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辉女
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1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截至 2022 年 6 月 18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银行”)
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 22.12%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光大银行为
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8013874366
    成立时间:2000 年 8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负责人:王罡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同业外汇拆借;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
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
汇买卖;咨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 号中青旅大厦 101-103、105-106、
107 室
    房屋所有权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本次交易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二)租赁房屋位置: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 号中青旅大厦 1 层
101-103、105-106、107 室
    (三)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32 年 9 月 30 日
    (四)租金标准: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年租金人民币 584
万 7 千 7 百元整;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8 年 9 月 30 日,年租金人民币 614 万
元整;2028 年 10 月 1 日至 2032 年 9 月 30 日,年租金人民币 644 万 7 千元整。
    (五)支付方式:承租方按年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
付下一年度的年租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租赁中青旅大厦部分场所用于办公经营,有助于提升
中青旅大厦租赁业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与光大银行房租租赁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经中青旅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关联
董事谢辉女士回避表决,其他 10 位非关联董事包括 4 位独立董事均表示赞成本
次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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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依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
    七、备查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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