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西部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史丫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史丫丫的提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经我们了解,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史丫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任职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史丫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于腾 毕研科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