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1-15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临2010-01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1 月

    15 日上午9:00 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 人,代表股份85,666,92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0.53%。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长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 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票85,666,9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

    票0 股,反对票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12,965.46 元;

    (2)核销资产金额2,380,975.46 元,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影响当年损

    益522,730.09 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85,666,9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2

    100%,弃权票0 股,反对票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于淑贤律师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

    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