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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战略管理制度(2013年1月)2013-01-07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战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战略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发展战

略规划的科学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

划管理办法》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办法》,《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战略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战略管理是指对企业战略进行制定、选择、实施和控制、

评价,直到达到战略目标的全过程。战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基本职能,其主要任

务是明确企业基本定位、确定发展思想与阶段性目标、明确职能策略,推动战略

的实施与调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战略规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

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长期生存和持

续稳定发展所做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

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四条   公司对战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协同一致原则。公司战略管理必须以战略规划为总纲,子公司规划及

专项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战略规划;

    (二)全程管理原则。公司对战略活动实行全过程管理,在做好战略划研究、

制定和决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战略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控力度,并根据形

势变化和发展要求及时纠偏和修订战略规划;

    (三)各司其职原则。子公司的战略管理责任,既包括对所制定的战略规划

进行目标任务分解和年度计划安排,也包括实施过程监控和评估修订任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审议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审批有关战略管理的政策、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
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其相关职责包括:制
定公司战略规划及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方案;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对影响公司战略
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等。
      第九条   公司战略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日常管理。其职责包括:编
制公司战略规划初稿,对公司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提出年度调整建议;
对子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及调整提出指导意见;对子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分析;进行公司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负责公司战略管理的其它相关事
项等。



                          第三章   战略研究与规划制定



      第十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的方式:每 5 年正式编制 1 次;在非计划编制年

度,公司战略管理部门在正式战略规划的基础上递推编制 3 年滚动规划,战略规

划编制和调整时间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战略管理部门根据东北工业集团及公司统一安排,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规划前期战略研究工作,布置落实规划前期战略研

究任务;

      (二)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战略研究任务与要求,组织开展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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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的战略研究;

    (三)公司战略管理部门原则上在规划前一年组织各单位开展战略规划编制

工作,提出规划目标体系、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

    (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各部门准备相关专项规划草案,子公司

准备编制战略规划草案,并按工作节点报送公司战略管理部门;

    (五)公司战略管理部门分析梳理各部门专项规划及各公司规划草案,组织

编制公司战略规划草案,按工作节点提交战略委员会;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战略规划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公司战略管理部门组织对战略规划方案草案进行修订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第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工作程序如下:

    (一)当以下情况出现时,战略规划应随之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

大调整;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中的年度滚动规划目标差异较大;公司外

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董事会基于对经

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整战略规划;

    (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参照第十一条公司战略规划编制流程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

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公司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公司使命、发展定位、指导思想和总体发

展目标,对公司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三)公司发展重点:重点产品发展规划、核心能力建设规划及资本运营规

划、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

    (四)公司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子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子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业务的市场前

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3-
      (二)子公司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子公司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

合选择,对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三)子公司发展重点:分析并确定重点产品发展规划、核心能力建设规划

及资本运营规划、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该

部分内容必须清楚界定每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措施步骤;

      (四)子公司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四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与监控



       第十五条   公司战略目标分解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战略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战略规划总体经营目标、效益效率目标、

市场地位目标和重大项目建设目标等战略目标进行年度分解并布置落实;

      (二)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能规划进行目标分解,制定规划期内各年

度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子公司负责对本单位战略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制定规划期内各年度的

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战略目标过程监控工作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各行其职,对分管领域的战略目标和各类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

督与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各单位在战略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将问题、原因和处理

方案建议通报公司企划部。重大问题向公司董事会做专题汇报,研究决定处理方

案。



                         第五章   战略规划评估与修订



       第十七条   公司战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和子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

检查评估。公司战略规划评估分为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期后评价 3 类,年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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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工作原则上在第二年上半年进行;中期评估工作原则上在规划期第三年进行;

期后评价工作原则上在规划期最后一年的下半年启动。

    第十八条   各单位根据各自负责管理的战略目标和各类规划执行情况、内外

部条件变化,原则上在 5 年规划中期评估后研究提出规划目标和规划内容修订方

案建议,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逐级审批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