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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2-06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3-00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 年2 月5 日下午
3:30 时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非网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85,65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3%。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656,4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0.53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兴中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出
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姜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同意票85,656,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
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集成律师事务所于秀侠律师、王蕾律师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
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的规定。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吉林集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