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9-05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3-01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9:00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李艰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白光申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杜婕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费用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
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9月20日9:00-16:00时。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杜影
    联系电话:0431-85158570
     传真:0431-85174234
    (二)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23日召开
 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李艰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白光申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杜婕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费用
        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