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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3-12-19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3-02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为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原按计划成本法核算的原材料、周转材
料变更为按实际成本法核算。
    二、具体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拟变更日期:2014 年 1 月 1 日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原材料、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月末结转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
实际成本。
    (2)拟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原材料、周转材料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结
转成本。
    3、变更原因说明: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月末结转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
为实际成本,此种核算方式不能实时反映企业材料成本情况,为更加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拟作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
    4、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不需
计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3 年度以前各期的累积影响数,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实时反映企业材料成本情况,有利于企业
财务精细化管理,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规定,且变更后的核算办法能够实时反映企业材料成本情况,有利于财务管
理水平提升,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原材料、周转材料的计价方法由原按计划成本法核算变更
为按实际成本法核算的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不涉及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我们认为,长春一东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