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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4-12-04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 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临 2014-02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日期:2015年1月1日
         为更加合理准确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长春一东离合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决定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修改公司关于质量索赔预计负债的会计
    估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质量索赔预提比
    例变更请示》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关于质量索赔预计负债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公司自2012 年度起,一直采用固定比例在每月度末计提质量索赔预计负债。
根据当时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确定的计提比例分别为:公司本部为
3.8%,子公司长春一东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8%,子公司沈阳一东四环离合
器有限责任公司为3%。以上计提标准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每报告期末,公司均统计实际三包索赔率,并与标准计提比率进行比较:因
近三年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实物质量控制较好,2012年-2014年实际索赔率与计
提标准比较三年平均同向偏差率达到30%。因此,公司拟于2015年起调整预计负
债的计提比例分别为:子公司长春一东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6%,子公司沈
阳一东四环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为1%。公司本部3.8%的计提比例不变。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清晰,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