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8-02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5 月 14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48 长春一东 2018/5/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2.07%股份的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为:
本次筹划中的资产收购事项对于促进公司产业布局的完善和整体经营业绩
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但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交易对方人
数较多,导致本次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较为复杂。截至目前公
司已形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方案,但是由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部分交易
对方及本公司属于央企控股单位,本次交易需按规定履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内部
审批和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较多,目前审批结果尚不确定,
暂时无法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拟向上交所申请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 255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