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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一东: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雷、独立董事马鸿佳和董事秦晓

方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于雷担任。独立董事

委员人数占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

数比例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全面预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0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
案。

    (二)2021 年 8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同意聘任立信
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1年10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
案。

       三、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在为公司进行年度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0 财务和内控的

审计工作。

    独立性监督:致同所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

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致同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

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致同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

原则。

    专业性评价: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

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就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我们认为致同所对公司

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其
他可能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致同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开展沟通协调

工作,大幅提高了审计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

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切实有

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

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雷、马鸿佳、秦晓方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