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6-10-27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周新建先生
的简历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周新建先生具备所任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
任职资格,未发现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
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周新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江、周静、翟洪涛、段嘉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