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坊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 坊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05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
益等无重大影响。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
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
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
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以下政策: 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根据
要求,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自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
规定。
(二)根据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
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
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
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
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
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债务重组定义,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
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
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
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
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收入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
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
调整。
(三)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9 年年度财务报
告及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相关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