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名称: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
担保金额共计 3,000 万元,已实际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 10,5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的反担保: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为廊坊市华
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控股公司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炎供热”)
为补充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融资,签订了相关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广炎供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廊
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500 万元,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用于日
常经营周转。该笔 3000 万元敞口额度广炎供热后期以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的方式进行启用,每次需交纳 30%的保证金,票据最长期限为一年。
广炎供热以名下国有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所有权为 3000 万元敞口额
度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逸发展”)为广炎供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炎
供热以其全部资产为华逸发展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
及担保计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包括华逸发展、广炎供热)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并为融资提供额度
不超过 1.4 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至 202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时 止 ( 详 见 公 司 临
2021-006、临 2021-012 号公告)。本次融资及担保金额在 2021 年度融
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并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20 万元
3.住所: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与广阳道交口南 50 米(建设路供热
站院内)
4.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5.经营范围:集中供热(有效期以行业部门批准日期为准);房屋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技术
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供暖设备、管道安装、
维修;水暖部件、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561 55.00%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 19.61%
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9 15.59%
锐鑫智(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00 9.80%
(有限合伙)
合 计 1020 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炎供热资产总额 42198.65 万元、负
债总额 31260.8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11964.57 万元)、资产净额 10937.84 万元、营业收入 17101.45 万
元、净利润 3127.13 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炎供热资产总额 31445.09 万元、负债
总额 19746.93 万元(其中光大银行贷款总额 1001.11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 3353.33 万元)、资产净额 11698.16 万元、营业收入 9627.18 万
元、净利润 760.32 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华逸发展 62%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华逸发展持有广炎供
热 55%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华逸发展为广炎供热兴业廊坊分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
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降低华逸发展的担保风险,广炎供热以其全部资产对华逸发展的担
保债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华逸发展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与反担保,是
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广炎供热正常经营业务
需要,有利于实现良性发展,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
意上述融资事项。本次担保各方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
保事项风险可控,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5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2.33%,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