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廊坊市财政局
名 称:廊坊市财政局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0005421765
类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姚振辉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
邮政编码: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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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
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
调 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
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
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
资产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4.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
细则。提出中央、省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
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
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
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6.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
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
施。制定政府采购 制度并监督管理。
7.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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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管理、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
订具体办法,管理市政府国外债权、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
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
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
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
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
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
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
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
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
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
度。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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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7620986308
类 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万福森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履行出
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优化考核分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和调控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
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制定国有资本运作规划;推动国有
资本规范运作,组建并指导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根据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要求,
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
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市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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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
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制定
所监管企业整体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进投资监管
方式,强化主业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防范风险,开展违规投资追责。
5.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
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
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
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
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
法律法规,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依法对县(市、区)、
廊坊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开
展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11.指导所监管企业和委属事业单位对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中
发现问题的整改。
12.对所监管集体企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
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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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发展”)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廊坊市国资
委”)和廊坊市财政局提供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和权益
变动报告书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9),廊坊发展控股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廊坊控股”)100%股权将由廊坊市财政局无偿划转至廊坊市国资委,
由廊坊市国资委依法代表市政府履行廊坊控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廊
坊市国资委将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发展股份,成为廊坊发展的实
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廊坊市财政局未持有廊坊发展股份,廊坊市国资
委 持 有 廊 坊 控 股 100% 国 有 股 权 , 通 过 廊 坊 控 股 间 接 持 有 廊 坊 发 展
58,173,7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0%,为廊坊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市政府部署,2022年3月24日,廊坊市财政局与廊坊市国资委签
署《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解除协议》,双方同意并共同确认,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于2021年12月17日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无
偿划转协议书》解除,终止廊坊控股集团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廊坊控
股集团100%股权归还廊坊市财政局,恢复由市财政局依法代表市政府履
行廊坊控股集团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廊坊市国
资委将不再间接持有廊坊发展股份,廊坊市财政局将持有廊坊控股100%
国有股权,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发展58,173,700股股份,占总股
本的15.30%,将成为廊坊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双方自2021年4月30日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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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不再进行廊坊控股集团股权划转事项。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廊坊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
动后,廊坊发展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廊坊市财政局
100%
廊坊控股
15.30%
廊坊发展(600149)
廊坊市财政局与廊坊市国资委已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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