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 关资料,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 下属控股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下属控股公司的业务 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 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段嘉刚、翟洪涛、周静、沈友江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