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相关资料,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下属控股公司正常 的业务范围,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下属控股公司的业务 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 没有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翟洪涛、段嘉刚、周静、沈友江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