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船舶: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11-2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网上披露)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议日期:2018 年 12 月 6 日
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1.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3
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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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6 日(周四)下午 14:30 分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1 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二、会议主要议程:
1、介绍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大会投票表决:
由见证律师和公司一名监事及现场二位股东代表负责监票,工作人员统计
表决结果。
3、会议交流:
与会股东代表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互动交流(如有股东提问)
4、大会通过决议:
(1)大会秘书处宣布表决结果
(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3)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4)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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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由于相关董事因工作原因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为保障本公司董事会各
项工作的合规治理、规范运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杨金成先生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
名委员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经审阅相关履历,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杨金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
附件:杨金成先生简历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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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杨金成先生简历
杨金成,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 年 7 月硕士毕业于中科院等离
子体物理研究所电源工程专业,2006 年 12 月在职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电力与电子
传动专业博士学位。
先后任 719 研究所第四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主任;719 研究所计
划处副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军
工部主任、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党组成员。
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船舶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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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下属
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海工”)将与
国际知名的 FPSO 总承包商与运营商签订 2 艘 30 万吨 FPSO 船体项目的建造合同,
经与船东公司商谈,将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船集团”)为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约保函。按照中船集团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外高桥造船向中船集团就开立母公司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
具体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船集团将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外高桥海工承接 FPSO 船体项目建造合同,向
船东公司提供母公司履约保函,确保建造合同有关的设计,采购,建造,调试
以及交付等节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中船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由
公司控股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向中船集团就开立母公司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介绍
被担保人名称:外高桥海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沧海路 1001 号
注册资本:103,000 万元
经营范围:FPSO 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
式钻井平台、TLP 平台、钻机模块、船舶上层建筑、特种分段的加工制作,海洋
平台的修理,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船舶相关材料、设备的销售,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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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外高桥海工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上半年)
资产总额 368,985
净资产 21,439
营业收入 55.622
净利润 744
资产负债率 94.19%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外高桥海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高桥造船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申请人:外高桥造船
受益人:中船集团
反担保金额:合同预计总价的 15%(合同总价涉及商业秘密,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因此对该金额作了豁免披露)。
期限:本反担保是连续性的担保,经中船集团同意的外高桥造船的法定代
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本反担保规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反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外高桥造船下属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
FPSO 总承包商与运营商签订 2 艘 30 万吨 FPSO 船体项目的建造合同,鉴于中船
集团为该项目提供保函,外高桥造船愿意为上述担保提供以中船集团为受益人
的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反担保。如因外高桥海工未能履行建造合同而产生应付
款项和相关赔偿责任,而中船集团按履约保函中的规定代为支付了上述款项,
外高桥造船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中船集团已支付的款项以建造合同规定的币种
支付给中船集团。
本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41.5 亿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98%,以上担保均未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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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高桥造船的全资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与国
际知名的 FPSO 总承包商与运营商签订 2 艘 30 万吨 FPSO 船体项目的建造合同,
中船集团为该项目提供保函,但根据中船集团担保有关规定,需外高桥造船为
上述担保提供以中船集团为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
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下属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 FPSO 总承包商和运营
商签订 30 万吨 FPSO 船体项目建造合同的履约及后续建造进程;有利于中船集
团为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约保函的风险防控。上述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
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反担保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反担保事宜有利
于推进公司下属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 FPSO 总承包商和运营商签订 2
艘 30 万吨 FPSO 船体项目建造合同的履约及后续建造进程;有利于中船集团为
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约保函的风险防控。上述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
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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