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8-9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关联董事雷 凡培、杨金成、南大庆、孙伟、陈琪、王琦、王永良、钱德英已回避表决。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预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生产经 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需要,调整的预计额度定价公允、合理,为公司保 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 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预案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 2018 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调整,相关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既有利于 公司保持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需要,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128.7 亿元,包括购买商品、购建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60 亿元,销售商品 34 亿元,接受提供服务 30 亿元, 提供服务 4.7 亿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 2018 年度向关 联方购买商品等资产的预计金额由 60 亿元调整至 70 亿元;2018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总额由 128.7 亿元调整增加至 138.7 亿元;增加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 10 亿元。 本次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过程发生 的关联交易需要, 调整的预计额度定价公允、合理,保证了公司稳定的市 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 本次调整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 关联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交易 关联人 1-11 月 预计金额 增加预 预计金额 类别 已发生 (本次调整前) 计金额 (本次调整后) 向关联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542,029 520,000 100,000 620,000 方购买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 商品、 14,966 25,000 - 25,000 公司 购建固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 定资产 12,605 55,000 - 55,000 位 等长期 资产 小计 569,600 600,000 100,000 700,000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66,599 100,000 - 100,000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 6,433 70,000 - 70,000 有限公司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 35,523 50,000 - 50,000 限公司 向关联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 方销售 23,509 40,000 - 40,000 公司 商品 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 5,280 30,000 - 30,000 有限公司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 18,057 50,000 - 50,000 位 小计 155,401 340,000 - 340,000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 74,621 220,000 - 220,000 公司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1,778 10,000 - 10,000 接受关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 联方提 2,048 10,000 - 10,000 公司 供的服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03 10,000 - 10,000 务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 13,290 50,000 - 50,000 位 小计 94,840 300,000 - 300,000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 2,138 30,000 - 30,000 公司 向关联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 699 12,000 - 12,000 方提供 公司 服务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 1,943 5,000 - 5,000 位 小计 4,780 47,000 - 47,000 合计 824,621 1,287,000 100,000 1,387,000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3 法定代表人:雷凡培 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 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 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 业务。(四)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 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 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 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 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执行、技术服务业务, 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东大道1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母公司。 2、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朝坤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履约能力:良好。 4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3、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化工原料 及产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 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255号1201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4、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杨力 注册资本:4,602,046,234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船舶租赁、海上运输、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投资、船舶 及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引进、船员管理以及香港法律允许的其他与航运相关 的业务。 注册地址:香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8楼1801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5、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陈建良 注册资本:341,725.107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6日 5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军、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船用柴油机的 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160t及以下桥式起重机,600t及以下门式起重 机,高层建筑钢结构、桥梁及大型钢结构、市政工程建筑、金属结构、网 架工程的制造、安装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船用配件的设计、制造、 服务及修理,铸钢件生产等。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2851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6、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韩广德 注册资本:141,350.6378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 造业。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7、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林鸥 注册资本:293,156.011万元 成立日期:1990年7月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 转让、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履约能力:良好。 6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 1、向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与本公司主业生产有 关的各种货物; 2、为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建造船舶、海工工程等产 品; 3、向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销售本公司生产或经营的 各种货物; 4、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简称“工贸公司”)、中船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代理采购与本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 物; 5、委托工贸公司、国贸公司代理销售本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货物; 6、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7、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8、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和开展其他金融服务项目; 9、其它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 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执行;凡无该等 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的价格执行;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合同价(即 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 为准)加合理利润)。交易双方依据关联交易中所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价 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交付。 关联方在交易中,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顾及双方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中 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