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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船舶: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19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9-1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19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总金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单日最高余额);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
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
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委托理财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产生的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经与中船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沟通,2019年度拟委托中船财
务开展资金管理业务。开展上述资金管理业务的范围包括中国船舶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控股子公司上海
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公司持有其63.7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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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公司持
有其78.54%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
益,中国船舶本部、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拟委托中船财务开展资金
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单日最高金额);资金投向主
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
    根据有关规定,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委托其开展资
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中船财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集团控制的企业,
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法定代表人:李朝坤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资金管理委托合同主要内容
    1、授权额度:授权中国船舶本部、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可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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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中船财务进行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单日最
高金额),其中:中国船舶本部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外高桥造船
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中船澄西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本项
授权,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就该事宜作出新的授权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2、投资品种: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
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3、管理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二)、收费原则
    委托方与受托方明确约定:预期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的,中船
财务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超过预
期收益率的,超过预期收益可以部分作为中船财务的投资管理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稳定、有序的前提下,公司本部
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既有利于公司“强化资金集中管理”的战略部署,
又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扩大收益渠道,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
整体收益,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资金管理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投资品种受宏观经济、
金融市场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
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和投资收益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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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2018年度
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议案》,议案通过后至
本次公告日,中国船舶本部、公司控股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和中船澄西
累计向中船财务购买理财产品12.2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
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
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
前提下,委托中船财务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
需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3、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鉴于本预案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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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预案还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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