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船舶: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19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9-1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19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预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担保人名称: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3.73%的股权)。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其78.54%的股权)。
      预计被担保人名称:详见本公告“三”所列。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6.2亿元人民币。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3亿元。
      公司及所属企业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19年度公司所属企业或
需要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授
权公司所属企业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
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在2019年度对
其子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现将

                              1
 2018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及2019年度的预计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一、2018度担保实施情况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18年度
 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授权公司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
 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2018年度,实际审批并批
 复的担保合同金额为7.64亿元人民币,为公司所属企业外高桥造船为
 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内容及总担保额在原预计范围内。
      2018年度,受合并范围股权变化、预计担保人对原计划被担保人
 部分实施内部委贷及市场化债转股增资完成导致资金状况变化等诸多
 因素影响,公司所属企业原预计为其子公司的担保只实施了部分计划
 项目,由此影响了2018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总额。

      二、2019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2019年度,拟授权公司所属企业外
 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可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6.2亿元人民币
 的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3亿元。

      三、预计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亿元)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3.2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1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2
                           总计                                     16.2



      根据规定,上述预计实施的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超过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所属企业为其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控股
 子公司——外高桥造船(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3.73%)为上海外高桥造

                                    2
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澄西(本公司
持股比例为78.54%)为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和中船澄西扬州船
舶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预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外高桥造船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
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
有其63.73%的股权。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
122,230.226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造、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78.54%的股
权。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张伟。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
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94.15%(截至2018年12月31日)。
    4、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控股子
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陆子友。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理(改装);海洋工程装备修理、设计、制造;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铜砂矿的批发、进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63.99%(截至2018年12月31日)。




                                3
    5、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子公
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130,283.62439万元整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王永良。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船舶修理,工
程总承包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07%(截至2018年
12月31日)。

    五、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如为上述相应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
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贷款及
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结算业务。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
    3、担保方式:物保或保证(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
满之日起两年止。

    六、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
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
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及各所属企业有责
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
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
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19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

                              4
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
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七、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公司及三家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4.93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6%。
    本公司和各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的
担保。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
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
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19年度担保情况作
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
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
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
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及各所属企业有责
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
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
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5
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19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
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
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其他说明

   1、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外高桥造船、中
船澄西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审议的预计额度内,具
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授权实施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本年
度内如发生股权变更等事项而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时,则
本预案授权的担保范围内的未实施的担保业务应终止,并不再执行。
   3、本预案在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就该事宜作出新的授权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4、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就担保实际执行情况,需及时向公司报
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