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中国船舶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等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及提名程序,认为:季峻先生、陶健先生和陈琼
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关于“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情形,
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
条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季峻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陶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琼女士为公司总会
计师。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宁振波) (吴立新) (吴卫国) (王 瑛) (高名湘)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