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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中国船舶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1 年,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相关议

(预)案,审慎决策并依法发表意见。本年度,我们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采用网络连线、视频会议等多

种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此外,我们通过实

地调研详细了解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科学决

策、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朱震宇:男,1961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

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行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2011 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历,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为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金融学院专家

委员会委员。2003 年至 2005 年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上海宏大信宇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 年至今担任上

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曾担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1
有限公司,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中国船舶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卸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晨鑫网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振波:男,1958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1974 年

参加工作。1982 年 1 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先后任西安第

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2009 年 11 至 2018 年 6 月

先后任航空工业北京 301 所副总工程师、金航数码公司副总经理,航空工业

集团信息技术中心首席顾问。曾在各型飞机研制中荣立各级别的一、二、三

等功多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个奖项;是国内复杂产品研制多行

业、多企事业单位的外聘专家,工信部首批两化融合 23 个专家之一,国家复

杂产品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制造业双创联盟专家”。

是西北工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发表飞机设计、智能制造、工业

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的论文上百篇,著作有《三体智能革命》、《智能制造术

语解读》、《铸魂软件定义制造》、《智能制造的本质》等等。2019 年 12 月,在

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荣获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贡献奖金质奖章~新中国成立

70 年~中国设计 70 人。现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立新:男,1968 年出生,1991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

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

所金融学博士(在读);1993 年获得律师资格证书并于 1994 年开始执业。1995

年至 2001 年为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至 2017 年为北京市君泽

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

公司香港朸濬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
                                    2
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并购公会常务理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卫国:男,1960 年 2 月生,湖北黄冈人,武汉理工大学首席教授,博

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培养博士硕士 180

多名,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五十余项,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两项,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六项,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两部。是湖

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导师。曾任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院长,原

教育部高速船舶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中交船舶与桥梁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主任。现任武汉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首席教授,

兼任国家海事专家委员会常委、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工信部“高技术船

舶科研计划”船舶总体组专家、国防科工局“国防基础科研计划”专家委员

会委员,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

    王瑛:女,1973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2005 年 7

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 年 7 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

院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建设银行员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罗牛山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

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的情况,不是该公司前十名

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3
 也未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我们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 4 次,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亲自   其中以通   委托   缺席   本年度应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   出席   讯方式出   出席   次数   参加股东   东大会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朱震宇        6        6        5         0     0        4         3

宁振波        6        6        5         0     0        4         3

吴立新        6        6        5         0     0        4         4

吴卫国        6        6        5         0     0        4         3

王   瑛       3        3        3         0     0        2         2

     本年度,我们独立董事均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尽管因为疫情影响我们未能全部出席历次股东大会,但我们积极采取网

 络、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联系,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详

 细了解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相关议(预)案,审慎决策并依法

 发表意见,努力把疫情对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 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4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其中:

    (1)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预

案》、《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

企业 2021 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关于

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1 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预案》、《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

案》、《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预案》共 10 项报告、议(预)案。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共 2 项议(预)案。

    审计委员会均就上述会议内容发表了专业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委

员会在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

督和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审议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

    2、参与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即第七届董
                                   5
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预案》。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审

查,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因此,同意将其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会议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3、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其中:(1)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董事

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

司的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考核指标科学、严谨,考核流程规范、完善,基

本能准确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故采信考核结果,不再对公司高管工作

业绩情况进行重复评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制定<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专项考

核工作方案>的议案》、《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

议案》。

    (三) 实地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开展实地履职活动。通过现场面

对面、深入细致的交流与沟通,加深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的了解,为我们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监督职能、提出积极建议打下了
                                   6
坚实基础,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年度年报编制工作会,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总经理、副总兼董事会秘书、总

会计师、各部门、年审会计师及各子公司的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公司副总兼董事会秘书主持会议。会上,

公司年审会计师汇报了 2020 年度的审计计划、具体审计工作、重要事项等;

公司总会计师介绍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安排;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介绍了 2020 年年报编制要求和披露工作的各项安排;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审计及年报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四) 监管法规学习贯彻情况

    年内,公司围绕新《证券法》的要求,梳理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通

过完善的法人治理、高质高效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提升公司治理质量。我们独立董事也将更加恪守勤勉尽责义务,诚实守信,

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对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

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独立董事意见的客观公正性,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船邮轮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相关情况的预案》、《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1 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1 年度

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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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等 5 项关联交易议(预)案。

    根据相关议(预)案等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既是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又反映了公司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实际努力,

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为公司保持稳定市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程序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征得了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

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末,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 6.59 亿元,2021 年度,实际新增

担保发生额 0.25 亿元,主要是子公司广船国际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文冲船舶

修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上述担保事宜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本年度,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3、董事增补、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瑛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我们认为:王瑛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

力,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职责要求,会议决策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897.76 万元(其中: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961.98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累计补充流动

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费用金额 189,935.78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 201,268.07 万元(其中含专户利息收入 8,485.83 万元)。我们对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查,

并同意上述报告。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814,622.34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4,472,428,75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即

派发红利总额 134,172,862.7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该项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客观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情况,

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并遵循了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

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提请豁

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步骤三的函>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中
                                   9
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之第三条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

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合法合规,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始终秉持“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坚守“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有效”的监管要求与职业规范,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始

终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的预约、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

    年内,公司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会议 6 次,监事会会议 5

次,公司办公会 24 次,议题涉及定期报告、董事会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常规内容,以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非常规事项。相关会议召开召集合法合规,顺利完成各项审

议事项。

    2021 年共编制与披露公告 105 份,其中定期公告 4 份,决议公告及临时

公告共 57 份,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44 项。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建立起了有效的控股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8、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 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经验和
                                  10
良好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 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内控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9、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建立起健全的内

部控制体系,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控审计机构,有序开展了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正日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能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规范地开展。

因此,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

    10、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治理合规,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依法参加、列席会议、勤勉履行

职责。
                                   11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

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均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对所属领域重要事项进行重点

关注,按规定及时召开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召

开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有针对性地对子公

司与船舶行业市场上下游开展考察调研,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的

研究和对新《证券法》及证监会各项新要求、新规定的后续培训与学习,牢

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宁振波)    (吴立新)     (吴卫国)   (王 瑛)    (高名湘)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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