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2-04-29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562022659013825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
报告名称: 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9147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宋智云(110001590339),
签字人员:
魏琰琰(1101013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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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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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1-2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9147 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委托,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国船舶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4680 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根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船舶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中国船舶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通过中船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船舶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国船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国船舶实施于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1 年度中国船舶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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