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含事先认可)2022-08-1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含事先认可)
我们作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
利。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提前将有关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提供给我们,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我们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预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预案》
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所属企业外高桥海工与国
际知名的 FPSO 总承包商和运营商签订 1 艘 30 万吨 FPSO 船体项目建造合同
的履约及后续建造进程;有利于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
约保函的风险防控。上述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
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本预案满足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关
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宁振波) (吴立新) (吴卫国) (王 瑛) (高名湘)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