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3-04-28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1-2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2 年度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10505 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委托,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国船舶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2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 110A015922 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根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船舶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中国船舶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通过中船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船舶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国船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国船舶实施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2 年度中国船舶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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