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中国船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3-01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96.00 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00 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
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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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
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
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智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琰琰,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
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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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 456.00 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96.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60.00 万元。上一期审计
费用合计为 451 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等情况与致同协商确定,审计
报价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情
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
致同的注册会计师能深入公司各子公司收集财务数据,认真完成了对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他们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致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建议董事会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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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
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全票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聘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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