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电站项目公司向航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 项目融资租赁的议案》、《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追加提供10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并部分转授信给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申请 委托贷款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及金额的议案》,该 等议案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仔细审阅后,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未 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办理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信用担保,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传洲、刘运宏、沈文忠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