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6-01-15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取得我们事前认
可后,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仔细审阅后,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
策的通知》,明确了降低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董事会经审慎
研究,并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光伏电站募投项目的收益率水平。
2、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相应
防范措施。
3、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未发现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调整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传洲、刘运宏、沈文忠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