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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机电:关于出售公司国内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7-094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国内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经备案
的净资产评估值,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榆林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 7 家电站项目
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航天光伏产业链整体运行效益,确保实现投资收益并保持公司光伏电
站的滚动开发能力,公司将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榆林太科光伏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太科”)、砚山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砚山太科”)、刚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察鑫能”)、甘肃张掖汇
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掖汇能”)、宁夏吴忠太科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太科”)、上海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耀
阳”)、忻州耀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州耀能”)7 个国内电站项目公
司 100%股权。
    榆林太科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10,600 万元(预评估值)。
    砚山太科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13,400 万元(预评估值)。
    刚察鑫能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2,703.28 万元(预评估值)。
    张掖汇能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2,500 万元(预评估值)。
    吴忠太科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2,800 万元(预评估值)。
    上海耀阳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1,820 万元(预评估值)。
    忻州耀能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
评估值 600 万元(预评估值)。
    评估报告尚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备案。
    (二)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国内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因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故暂不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榆林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六楼光伏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琪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3 年 06 月 05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
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
物资、设备的采购。
    (2)公司名称:砚山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嘉禾路 127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琪
    注册资本:11,86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4 年 04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
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
物资、设备采购。


   (3)公司名称:刚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 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沙柳河镇东大街 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琪
    注册资本:2,7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4 年 07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
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
资、设备采购。


    (4)公司名称:甘肃张掖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大满镇南滩 28 公里处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琪
    注册资本:2,35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02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及产品的开发、销售;光伏电站的系统
集成、运营;风电开发、水电开发及运营。
    (5)公司名称:宁夏吴忠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 红寺堡区大河乡大河村北侧、硬化路南侧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琪
    注册资本:2,7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05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
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
资、设备采购。


    (6)公司名称:上海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555 号 2 幢 106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天明
    注册资本:1,45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4 年 05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分布能源站的投资和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能源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光伏发单设备、天然
气发电设备、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电池系统的销售。


    (7)公司名称:忻州耀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曹张乡忻定农牧场二楼 2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勇
    注册资本:1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 年 04 月 05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
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
资、设备采购。
    2、权属状况
    上述国内电站项目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股权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3、电站开发和运营情况
    (1)榆林太科: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承接榆林市榆神
工业区 50MW 光伏电站项目(“榆林 5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榆林太科于 2013 年 10 月获得陕西省发改委下达的 50MW 项目备案文件,
该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并网发电,上网电价依据国家发改委电价指导意见,或者
当地政府当期具体实施政策予以享受。
    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情况,预计榆林 50MW 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7,091.63 万
度,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累计发电 3,191.44 万度。
    (2)砚山太科: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承接云南砚山一
期 20MW、砚山二期 30MW 共计 50MW 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砚山太科于 2013 年 12 月获得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发改委下达的砚山一期
20MW 项目备案文件,2015 年 4 月获得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发改委下达的砚山
二期 30MW 项目备案文件。一期 20MW 于 2015 年 4 月并网发电,二期 30MW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5 年 9 月并网发电,砚山一、二期项目均享受云南
地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0.95 元。
    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情况,预计砚山 50MW 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5,528.37 万
度,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累计发电 12,996.18 万度。
    (3)刚察鑫能: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承接刚察县扎苏
合村光伏发电园区 10MW 光伏电站项目(“刚察鑫能 10MW 项目”)的开发建
设和运营管理。
    刚察鑫能于 2014 年 9 月获得青海省发改委下达的 10MW 项目备案,该项
目于 2016 年 5 月并网发电,上网电价依据国家发改委电价指导意见,或者当地
政府当期具体实施政策予以享受。
    根据项 目所 在地 光照 情况, 预计 刚察 鑫 能 10MW 项目年均 发电量为
1,478.08 万度,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累计发电 1,528.22 万度。
    (4)张掖汇能:公司于 2014 年 1 月收购的全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
承接张掖市甘州区南滩 9MW 光伏电站项目(“张掖汇能 9MW 项目”)的开发
建设和运营管理。
    张掖汇能于 2012 年 12 月获得甘肃省发改委下达的 9MW 项目核准文件,
该项目于 2013 年 12 月底并网发电,享受甘肃地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1 元。
    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情况,预计张掖汇能 9MW 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815.66
万度,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计发电量为 3,599.98 万度(实际发电量)。
    (5)吴忠太科: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承接宁夏红寺堡
大河乡 10MW 光伏电站项目(“红寺堡 1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吴忠太科于 2013 年 3 月获得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的 10MW 项目核准文
件,该项目于 2013 年 12 月并网发电,享受宁夏地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1 元/度。
    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情况,预计红寺堡 10MW 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1,196.70
万度,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目已累计发电 4,936.16 万度。
    (6)上海耀阳: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承接上海市航天
产业园 5MW 光伏电站项目(“航天产业园 5MW 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
理。
    上海耀阳于 2014 年 10 月获得闵行区发改委下达的一期 1.98MW 项目备案
文件,并于 2015 年 4 月并网发电。二期 3.02MW 项目于 2015 年 5 月陆续获得
上海市闵行区、松江区发改委下达的项目备案文件,并于 2016 年初分批并网发
电。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自发自用按照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下
属各厂、所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执行,余电上网按照上海市脱硫电价由电网
收购。该项目享受分布式 0.42 元/度电的国补及上海市 0.25 元/度电的市补,其
中国补年限 20 年,市补年限 5 年。
    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情况,预计航天产业园 5MW 项目年均发电 486.93 万
度,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累计发电 654.07 万度。
    (7)忻州耀能: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负责承接忻州市 30MW
光伏电站项目(“忻州耀能 3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忻州耀能于 2017 年 3 月获得山西省发改委下达的建设指标, 2017 年 4 月
获得备案文件。该项目于 2017 年 6 月底部分并网发电,享受山西地区上网电价
每千瓦时 0.8 元。
    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情况,预计忻州 30MW 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4,045.93 万
度,尚未统计实际发电量。
    上述七个项目的主要设备为本公司自主生产。


    4、财务状况
    (1)榆林太科: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1,831.90 万元,净资产 10,047.43 万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87 万元,净利润 5.6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16
号)。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37,944.85 万元,净资产 10,006.84 万元,
2017 年 1-8 月,实现净利润 1.41 万元(未经审计)。
    (2)砚山太科: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7,463.65 万元,净资产 14,164.06 万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52.83 万元,净利润 1,604.9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G10112 号)。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48,168.53 万元,净资产 12,705.88 万元,
2017 年 1-8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50.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611.82 万元(未经
审计)。
    (3)刚察鑫能: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572.99 万元,净资产 2,717.70 万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61.32 万元,净利润 7.8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18
号)。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10,836.51 万元,净资产 2,703.31 万元,
2017 年 1-8 月,实现净利润 0.61 万元(未经审计)。
    (4)张掖汇能: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618.88 万元,净资产 2,715.81 万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833.44 万元,净利润 179.9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21
号)。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9,118.93 万元,净资产 2,416.21 万元,
2017 年 1-8 月,实现营业收入 544.6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9.40 万元(未经审计)。
    (5)吴忠太科: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629.84 万元,净资产 3,145.91 万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06.38 万元,净利润 224.6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10114 号)。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12,258.42 万元,净资产 2,790.30 万元,
2017 年 1-8 月,实现营业收入万 774.84 元,实现净利润 44.39 万元(未经审计)。
    (6)上海耀阳: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331.60 万元,净资产 1,590.42 万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2.92 万元,净利润 108.4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17
号)。
    截止 2017 年 8 月 30 日,总资产 4,653.93 万元,净资产 1,653.11 万元,
2017 年 1-8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0.41 万元,实现净利润 62.69 万元。
    (7)忻州耀能: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110.16 万元,净资产-0.056 万元,2017
年 1-8 月,实现净利润-0.056 万元(未经审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5、最近 12 个月增资情况
     (1)榆林太科:设立于 2013 年 6 月 5 日,首期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2016
年 11 月,公司对榆林太科增资 9,9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榆林太科全部
股权投资为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成。
     (2)砚山太科:设立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首期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2014 年 8 月,公司对砚山太科增资 4,200 万元。2016 年 8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对砚山太科增资 7,56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砚山太科全部股权投资为
11,860 万元,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成。
       (3)刚察鑫能:设立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2,700 万元,最
近 12 个月未进行增资。
       (4)张掖汇能:设立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2,350 万元,最
近 12 个月未进行增资。
       (5)吴忠太科:设立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2,700 万元,最
近 12 个月未进行增资。
       (6)上海耀阳:设立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首期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公司对上海耀阳增资 1,35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上海耀阳
全部股权投资为 1,450 万元,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成。
       (7)忻州耀能:设立于 2017 年 4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增资。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榆林太科: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10,600
万元(预评估值)。
   (2)砚山太科: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13,400
万元(预评估值)。
   (3)刚察鑫能: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2,703.28
万元(预评估值)。
   (4)张掖汇能: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2,500
万元(预评估值)。
   (5)吴忠太科: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2,800
万元(预评估值)。
   (6)上海耀阳: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1,820
万元(预评估值)。
   (7)忻州耀能: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600 万
元(预评估值)。
    由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报告尚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备
案。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四、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转让股
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滚动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五、股权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上述 7 个电站项目公司 100%
股权,如转让成功,可实现税前股权转让收益约 2,250 万元。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上述 7 个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组件及 EPC 服务,且公
司在挂牌条件中将设置债务清偿条件,故可保障产业链相关公司按期收回项目工
程款。
    截止公告日,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为吴忠太科提供担保余额为 7,531.2 万元,
公司为张掖汇能提供担保余额为 5,825 万元、为刚察鑫能提供担保余额为 7,600
万元、为上海耀阳提供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公司为砚山太科提供委托贷款
17,640 万元(募集资金)。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上述 7 个电站项目公司提
供委托理财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待备案版)
    2、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16 号、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G10112 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18 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21 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10114 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17
号)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