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资 料,现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 产业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传洲、刘运宏、沈文忠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